| 东安县204个农村大病贫困户得到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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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胡荣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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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民政府对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县进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非常重视,自去年6月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4.2万元。 为了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村医疗救助的“先示范,后扩展,逐步推开”和“低标起步,保障重点,确保平衡”的工作思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委常委会议专题讨论和通过了《东安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东安县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为全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在工作一开始就从制度化、规范化抓起。另外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规定,熟悉工作流程,增强工作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我县还积极筹措救助资金,确保救助工作正常动转,按《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建立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等多方面筹集为辅的资金来源渠道,在自愿的原则下积极做好社会捐赠这方面的工作。该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积极筹措资金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据县低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截止2月底止,我县已救助农村大病贫困对象204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4.2万元。省民政厅副厅长刘金生和省低保处李鄂飞副处长先后两次到我县考察指导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时,肯定了我县的做法。
(记者:胡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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